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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立案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2-05-13 23:21:56


1、起诉文书的要求

(1)原、被告的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具体数额)等。

(3)事实与理由:写明原、被告之间相邻关系的事实;因相邻的具体原因导致何种纠纷的事实;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事实。最后写明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原告合法的权利。

(4)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5)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诉状由据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时间。

2、立案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提供相邻关系的相关证据

(5)因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从而造成损失的证据

(6)其他证据

3、管辖标准

属于专属管辖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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