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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张立斌(作者系皇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12-10-25 15:40:32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司法理念,是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将分散在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的“评查问责、绩效考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委员会实务”等职能进行优化整合,于2011年1月26日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标志着我院审判管理新格局正式建立。审判管理工作新机制实施以来,有效地发挥了集中管理、主动管理、专门管理职能,通过进一步把握规律,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增强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审判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审判管理理念不断增强。近年,我们把审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听取和研究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理念逐步深化。通过多种方式,增强中层干部抓审判管理是尽职,不抓审判管理是失职的意识。提高全院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基本工作理念深入人心。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构和谐,已经成为我院上下的普遍共识。

    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从审判管理实际需要出发,牵头制定和修改了与审判管理相关的若干制度。如《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办法》、《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错案瑕疵案评查界定办法》、《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际间分配方案》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出台这些制度,基本做到了规则简单、执行容易、监督便利,逐步明确了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绩效管理”等五项内容和“案件评查、司法统计、流程管理、质效评估、绩效考核、态势分析、审委会实务”等七项职能,使管理目标设置更明确,工作重心切入更容易,监督成本更低廉,违规难度更高昂。

    三、审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审判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我院始终围绕“从严治院、公信利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随着办公综合大楼的落成使用,信息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整合了近十年的信息化成果,积累了大量数据,已构建完成覆盖全院各类案件的信息数据库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并且接入省、市、基层法院三级业务专网,通过优化案件流程、细化管理节点、落实管理制度,提升管理精度,从而保证了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全部环节的有效监控。利用该系统我们实现了案件底数清、审理情况明、操作环节看得见、出现问题管得住,并不断强化对办案环节、办案节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推动系统数据自动生成功能,提高审判业绩档案的透明度,实现了绩效考核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大力提倡网上办公,逐步充实和完善了案件电子档案,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通过运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科学研判审判运行态势,为院整体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意见。总之,不断提升的科技化水平,已经成为我院审判管理平台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四、审判管理职能作用日益显现。今年1-8月份,我院在受案数量持续增长、案件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9.91%,服判息诉率达到93.68%,调解率达到31.7%,撤诉率达到23.9%,实际执结率达到80.5%,结案均衡度达到0.73,各项审判业绩核心指标均有较大改善。囊括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实务等审判管理基本职能总体运行状况良性循环。一是强化审委会事务管理职能。1-8月份,审判委员会例会22次,讨论案件110件,议决其他事项7件,形成的决议能够及时、有效的落实,充分地发挥了审委会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二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职能。案件质量管理包括宏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估和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合理使用《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中的26项指标,结合实际设定系数,围绕重心,调整权重,以其作为我院审判工作的体检表和监控器,通过分析指标数据,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确保正确导向。充分运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查找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提高了案件质量。1-8月份案件发改率保持在1.15%以下。三是强化审判效率管理职能。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了审判流程监控,细化了审判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对延审、中止、扣审的审批严格控制,明显提高了审限内的结案率。采取月通报、周调度制度,将结案指标落实到庭到人,整体把握全院各类案件的结案进度和节奏,完全改变了前松后紧的工作模式,彻底摆脱了以往年底突击结案的困境,今年1-8月,月结案率保持在30%左右,累计结案率增幅保持在每月4-5%,实现了均衡结案。四是强化审判绩效管理职能。修订出台了导向正确、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通过科学公正的绩效考评,规范和引导法官的司法行为,努力实现管事与管人的有机结合。

审判管理工作的下一步思路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立足审判管理工作职能,加强对立案、庭审、裁判等审判活动的实时管理和考核,在深化审判管理实践、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上下工夫,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综合效能。

   一是要深化职能建设,坚持规范化管理。科学的审判管理必须以规范的运行为基础,以健全的制度为保证,通过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制度框架、行为准则和管理机制,使案件依规律、按流程有序运转,使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办案,使其他工作人员依制度按要求照章办事。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发挥好评估指标体系对审判工作的激励、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进案件评查方式、范围及结果的运用和转化。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效率管理制度,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推行均衡结案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控制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审判效率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案件流量和指标权重,适时调整绩效考评办法。

    二是要深化层级建设,坚持多元化管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审判管理格局,充分调动各审判管理主体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加强审委会、院领导的宏观决策管理,及时把握整体审判运行态势,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审判业务庭的自身管理,强化审判庭、合议庭的审判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主管院长、庭长、审判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的职能作用,完善审判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做到有权必有责,履行有规范,监督有依据。要加强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综合性管理、服务、监督、评估、建议、督查、协调等职能作用,提升审判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三是要深化队伍建设,坚持人性化管理。加强审判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要敢抓敢管,管理到位,不能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另一方面要善抓善管,实行民主管理,人性化管理。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尊重审判组织的裁判权力,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要通过审判管理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优化审判机制,减轻法官的事务性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要科学设定审判目标和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一线法官的工作承受能力,从审判工作要求和个人正当需求出发,找到发挥作用的空间,实现自身价值追求。通过互动式和自主管理,增进法官对审判管理的认同,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人人服从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深化信息建设,坚持科学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抓审判管理,将审判管理从被动的事后评查延伸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管,杜绝弄虚作假,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对法官正常办案的干扰。要深化信息技术的应用,把审判管理的理念、需求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要积极推进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排期开庭、质量评估、审判流程、均衡结案、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利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研判审判工作态势,强化对办案环节、办案节点的监督管理。 

编辑:宋瑒    

文章出处:《皇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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