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法院概况新闻中心法学实务队伍建设法苑文化审务公开普法天地法律法规
法院要闻│ ·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皇姑区人民法院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摘要) ·皇姑区法院执行局关于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民事案件的调解效率和质量 ·2011年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总结 ·皇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多措并举 当好诉讼调解的“排头兵”

作者:金铁岩(立案一庭 庭长)  发布时间:2012-10-26 16:47:42


    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降低诉讼成本,缓解审判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以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便民二十条措施》,皇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调解”窗口,派专人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制定了《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与立案调解规则》,明确了立案调解组负责调解的民事案件事项:1、当事人双方一起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的;2、经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协议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3、经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4、涉及区工业局下属企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5、现阶段不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6、其它适宜进行立案调解的纠纷。立案调解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立案庭庭长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但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抽调三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立案调解组,2012年增至五名审判员,由立案庭负责协调管理。立案调解组2011年5月至12月,调解案件249件;2012年1月至2012年10月,调解案件187件,总计436件。

    为了促进诉调对接,实现便民利民,我院于2011年5月5日正式建立网上调解服务平台。该平台是依托QQ软件建立的一个即时通讯的工具。通过建立QQ群,由专业法律人士对群众的法律纠纷进行指导咨询。网上调解服务平台的成员包括政法委、综治办、法院、司法局、以及基层司法所综治科的人员,该平台覆盖了全区12个街道。近期,我院与政法委、司法局共同对此群进行了扩建,就是以12个司法所为中心,与全区119个社区同时建立网上咨询服务,每个社区专门设一台电脑、一名联络员。法院已经安装了视频功能,也可直接网上对话。同时又新建了2个工作群,一个是与区教委合作的中小学校群,与全区120多所中小学进行联网,针对案件多发的中小学校园伤害案件随时进行案件指导与服务;另一个是与区交通局、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医疗部门等建立的工作群,根据各部门、各行业的案件分别进行法律指导与咨询服务。

    为贯彻落实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一支既热爱调解工作,又具备较高调解能力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实现以最小成本,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目标,我院特邀了12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这12名调解员均系社区工作人员。为此,我院专门成立了基层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由一名副院长和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负责人,由五名业务庭庭长任成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任联络人,并指定专人对特邀调解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今年,我院针对特邀调解员经常碰到的婚姻家庭纠纷,由相关业务庭庭长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为了减少诉讼双方的对抗性,增加对法院的信任,提高调解效率,我们还聘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到大调解格局中来。在调解室制作寓意深刻、图文并茂的“劝导语”,处处体现环境温馨、程序温馨、服务温馨的特点,使当事人在宽松、温馨的气氛中握手言和。

编辑:宋瑒    

文章出处:《皇姑审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