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院党组提出了建设权威法院和幸福法院的建院理念,在广大干警中引起了积极反响,司法警察队伍作为法院干警队伍中的重要组成,如何能够从法警工作的角度出发,加强自身建设,最终达到权威法院建设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现实而又急迫的任务,在此,谈几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准确定位,牢牢把握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方向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正确的思想引导正确的行为。有的同志认为司法警察工作是独立于审判之外的工作,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恰恰相反,司法警察工作正是审判工作的有机组成,比如送达、提押、值庭还有执行生效裁判等等这些工作就是审判,而不是保障或者是辅助性的事情,在这一定位上,一定要把司法警察工作作为审判工作来看,按照诉讼法和审判纪律来严格要求。第二就是司法警察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基础,没有司法警察工作,审判工作开展不了,要把它做为一个基础工作来抓好。第三就是司法警察工作是一个执法的工作,和法官一样享有执法权,包括送达一份法律文书这都是执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案。
二、健全制度,保障司法警察管理教育规范有序
一是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引导法警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运用典型案例对法警进行警示教育。真正触动干警思想,筑起思想道德及党纪国法的防线,使他们健康成长;二是建立健全法警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值庭、押解、看管、参与执行、执行死刑及警力派遣制度,明确法警的工作职责、行为举止和警力派遣制度,使法警在执行任务时有章可循;三是认真落实枪支、弹药、警械具使用管理,教育法警严格遵守警械具的使用规定,做到不违规使用枪支,不滥用、乱用警械;四是在执法过程中,要使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告知词,文明执法,文明执勤。
三、强化技能,努力提升司法警察执法水平
加强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的根本保证。要结合岗位实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灵活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规范化执法能力,通过训练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的个体素质和队伍整体工作能力,要坚持训练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全面化,集中训练与岗位练兵的结合,注重实效,及时将训练成果转化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为法警队伍能够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研究,针对不同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努力构建司法警察应急执法体系,切实维护法院稳定。一方面要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演练,要通过有效途径真正实现警力联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另一方面法警队要加强与各业务庭室的协调配合、增强交流、加强联系、密切沟通、时刻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集结并快速作出反应,保证院领导决策在第一时间实施。
四、强基固本,推动科技强警和从优待警落实
司法警察从事的是急、难、险、重的工作,必须有一定的装备作保障。在法警警务装备建设上,思想上应予以重视,物质上应予以保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阶段地解决,彻底改变警务装备落后的状况。同时还建议在车辆装备上应倾斜法警队,在管理使用上力求专车专用,避免影响法警训练和工作的积极性,影响押解的安全性,影响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还要切实解决关系司法警察切身利益的职级、待遇等突出问题,把司法警察的职级数纳入全院干警职级系列,统筹考虑解决司法警察的职级问题。落实法警岗位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殊专项补贴等从优待警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警察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