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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人民法院201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作者:宫文义  发布时间:2011-09-19 14:46:16




宫文义院长代表院党组向省高院司法巡查组汇报工作


    2011年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案件的审判质量、干警业务素质及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6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41件,同比多收464件,结案4321件,同比多结678件,结案率69.2%,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位居市内五区第二。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地区稳定。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量刑规范化审判势头良好,坚持对少年犯罪、过失犯罪和轻微犯罪采取轻缓的刑罚政策。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63件,审结528件,结案率93.8%。改发率为0.4%,在市内五区中改发率排名第二。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涉民生案件,强化调解结案,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完善民事案件速裁机制。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213件,审结2847件,结案率达到67.6%,位居市内五区第二,其中调解结案854件,撤诉789件,调撤率达到57.7%。

    ----不断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区提供服务。上半年共审理行政案件44件,审结23件,其中原告自动撤诉18件,驳回12件,确认被告违法1件,判决被告履职1件,准予被告执行3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3件,其中行政处罚6件(质量监督4件、行政执法2件、)、排污费4件(环保4件)、侵权行为3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3件)。指导区直行政机关规范罚款决定书,有效地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区进程。

    ----深化执行改革,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去年7月1日市法院在我院试行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后,我院抓住试点改革的有利契机,狠抓源头治理,变一案由一人包案到底,为多部门分段集约执行,严格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财产调查权与财产处置权相分离。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79件,结案918件,执结率达到66.6%,执结到位案件556件,实结率达到65.6%。案件和解率达到27.34%,未出现涉执行信访个案。

    ----完善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救助措施,尽可能地为群众服好务。上半年共审查立案5526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63件。通过实施司法救助制度,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25件,共计14万余元。紧紧围绕进京重复访和攻坚战,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采取回归司法程序、剥离转行政、案件终结访等形式,化解进京重复访案件32件,化解率达97.7%。对案件本身无暇疵,当事人生活确实困难的给予救助近20万元。攻坚战案件稳步推进,预计10月底将完成市、区两级规定指标。

    二、不断强化矛盾纠纷调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我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树立“调解结案是最好的审判”工作理念。

    创新调解形式,建立网上调解咨询服务平台。5月5日,我院开通了皇姑区网上调解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建立在网络QQ软件基础上的一个即时通讯工具,法官通过网络对群众的涉法问题和纠纷进行现场指导咨询。该平台覆盖了全区12个街道,对群众的法律纠纷给予及时的解答和帮助,有效促进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并与此前建立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互补,使法院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方便,这一做法受到了市、区相关领导的高度赞赏。

    延伸审判职能,源头治理法律进校园。刑二庭除审结83件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外,不断延伸审判阵地,把法庭设在中小学校,公开庭审、宣判10次,参加旁听的中小学生2000余人次,深入学校上法制课30场,受教育学生达20000余人次。参与辽宁电台“天天说法少儿版”现场直播2次,开展社区法律咨询3次,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地区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调解重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于当事人双方积怨深,容易对判决产生歧义,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我们重点对此类案件加强调解,上半年共调解此类案件187件,调解率达95%。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又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因赔偿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等社会不安定因素,达到了法理与情理相融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努力打造过硬干警队伍

    今年是建党90周年,我们抓住一系列庆祝活动的有利契机,不断夯实干警的思想政治基础,积极探索教育管理新途径,着力在提高司法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雷锋式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和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扎实开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红色经典”读书演讲会、“放飞青春,坚定理想信念”演讲比赛及征文活动,不断增强干警“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意识。

    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抓手,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着力解决开庭不守时、着装不统一、庭审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服务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破坏法院形象不良现象。做到“三个提升”: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执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人才强院方针,认真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今年以来,组织晋高培训2人,初任法官培训11人,民、商、刑续职培训16人次。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积极支持青年法官参加法律研究生在职教育学习,26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5人研究生在读,42人通过司法考试。同时,我们注重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锻炼队伍,在具体办案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通过一线办案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途径,培养出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公正。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促进审判公正。人大的法律监督是保证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法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凡是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我们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各种类型的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特别是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沟通和解释,及时办理和答复。

    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我们牢牢把握“提高办案质量,树立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工作要求,遵循审判工作特点,依托案件管理软件,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审判权权责统一监督制约机制。打造案件事前监控体系,强化法官的程序意识,杜绝超审限案件;打造案件事中监控体系,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杜绝差错案件发生;打造事后监控体系,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实施法官回避3次。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

    深化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能。上半年,6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36件,调解27件,判决409件,参审率达49%。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官都能主动邀请陪审员参加,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完善审判管理流程,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我院依托局域网,建立和完善对诉讼、执行案件的全程监控,有力地推进了审判工作网络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制度和审限提示制度,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

    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审判管理的实时化。加大资金、技术和人才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投放,搭建起三级联网的电子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电脑自动分案、超审预警提示、领导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办案系统一体化,实现了从立、审、执到归档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管理。建立执行案件的过程管理系统,采取动态节点与静态节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警和冻结,实现审判信息与执行信息资源共享。

    坚持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坚持庭务会制度,集思广义理清审判思路,统一执法尺度;坚持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争取上级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宏观指导和业务指导,减少案件发改率;实行质量评查制度,在对生效案件开展常规评查的同时,重点对发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分析发改原因,制发通报学习整改;实行错案查究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到法官业绩考评体系,并与年底评先选优和非领导职务晋升挂钩。

    创新效率管理模式,实现审判管理的最优化。实行繁简分流,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了办案周期,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6.1%,平均审限为15天。上半年审结的2847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180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3.2%,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0天。

    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审判质量还不够高和司法作风不够硬。个别法官裁判结果不公和办案效率不高,庭审不规范,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缺乏大局意识和司法能动性,只强调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面临的审判任务还比较艰巨,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人民法院调整经济社会关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任务更加繁重;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更加重大;在日益公开、透明和信息化的社会条件下,人民法院面临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为此,我院将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强化司法廉洁教育,采取任前廉政谈话、案前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个性化教育,利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措施,加强对干警履职行为和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正确行使。

    2、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一是侧重均衡结案,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按照年初院党组确定的新收案件和审结案件“双过万”目标要求,改变过去前松后紧,收结案不平衡状况,全面加强均衡结案的动态考核和任务分解调度。二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强有力的刑事审判确保我区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重点抓好贯穿案件诉讼程序的全程调解,衔接联动的全员调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大力加强民生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住房物业等民生案件。四是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审慎处理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教育就学、消费维权、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要求。五是多措并举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不断深化执行改革,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努力提高执行实结率和和解率,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3、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着力点,深化法院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同时,按照上级院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意见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发挥速裁优势,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现有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三是落实好诉讼证据制度和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4、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一是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心系群众的宗旨。二是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对于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三是以信访办的成立为契机,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涉诉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各类涉诉信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态度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在保护妇女、青少年及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并从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儿童抚养费等案件的审理中邀请陪审,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化“法律五进”活动。深入到各街道社区、机关、院校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现场开庭等业务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四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院、宣传法律,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党组书记   院长)

编辑:高翔 宋瑒    

文章出处:《皇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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