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民三庭庭审活动。这是我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促进法院审判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而采取的举措。年初,我院就制定了全年12次庭审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旁听案件的类型主要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案件,区人大常委会信访渠道收集并认为需要实施监督的案件,人大代表反映或关注的案件,在区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为了使庭审在社会中的效应更全面化,我院将240余名区人大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逐一参加庭审,这样全员参与法院工作在全国尚属首例(全国人大报已刊发介绍),让每位代表都能参与法院工作的监督,使监督更全面、更立体、更深入。 经过12次全区人大代表的共同参评,我院审判工作一定会有所进步,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