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三庭庭长现场调处企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5-13 07:05:18 日前,我院民三庭庭长潘兴利带领研究室人员和陪审员来到位于四台子地区的皇姑区两家大型玻璃厂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两家企业经济纠纷案件,此案涉及双方履行合同、政府征用土地等一系列问题,处理难度较大。此次活动预先通知双方法定代表人到场,双方现场进行厂房面积考察,建设图纸勘验等调查取证环节,同时适当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以求圆满处理此案。在当前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环境下,力求达到企业双方利益损失最小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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