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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职能 突出特色 以“基层工作法”提升法院工作新水平

作者:王晓玲(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  发布时间:2009-12-31 11:44:25


    “基层工作法”是2008年1月以慧鸣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区委领导班子首倡、以深入一线解决问题为核心、具有皇姑特色的工作方法。其宗旨就是广大领导干部通过勤恳的工作精神、扎实的工作作风、真诚的服务态度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区法院领导班子依托工作职能,突出法院特色,结合上三级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 将“基层工作法”作为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最基本方法,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各类案件的调解率、和解率和撤诉率,全面深化“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用落实“基层工作法”的实绩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使法院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目前,2009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22件,审理和执结6630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5%,连续三年位居全市首位;案件执结率达到73%,实结率达到87%,执行回款3000余万元,执行工作位于全市前列,清结执行积案工作位居全市首位。全院109名党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扶街道社区贫困户共57户解决生活困难等100余件。

    一、实行诉前调解,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根据我院案件量每年呈千件激增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首创诉前调解,并已初见成效。“诉前调解”,将案由简单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在立案庭正式立案前,先分流到全区10个街道的诉前调解中心,由街道人民调解员做首轮调解,调处不成的,再由立案庭正式立案受理。对于诉前调解的案件,法官利用每周五下午“下基层工作日”的时间走出法院,走进街道社区,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参与诉前调解,同时给予现场指导或定期定项培训。此项措施的实施,减少了案件在法院的大量堆积,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降低了诉讼成本和群众诉累,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官进社区直接参与调解、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拉近了法院与社区、法官与百姓的距离,增强了官民互信,密切了党民关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奖调解结案,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为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案件,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我院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采取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三级调解联动机制,严格案件的审核制度。明确规定:凡是未经两次调解和调解过程记载的案件,庭院长一律不予审批,确保了调解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同时,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一份公正的判决书不如一份握手言和的调解书”的理念,想方设法寻找调解的切入点、突破口和最佳时机,着力在调解上下功夫,努力把冲突化解在调解前、把调解做到判决前、把矛盾化解在激化前,做到一旦判决双方当事人也能心服口服。此外,我院积极倡导和重奖调解。对于达到一定调解率的法官予以重奖,并作为年终考核、干部任用、职务晋升的一项内容。截止10月底,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42.5%,调撤率达到65%以上,近三分之二的法官达到受奖条件,全市36名调解能手我院就占10名,新发涉法案件大幅减少。

    三、重视执行和解,有效清理陈年积案。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抗、推进执行和解,我院将提高执行案件和解率作为执行工作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倡导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强化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政策攻心和法律宣传,注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协商和解工作,确保实现案执事了。如,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邬某借款合同案,双方诉讼历时12年之久,几乎历经了法院的全部诉讼程序,恩怨较深。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和庭长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所在街道、社区,上门了解情况,入户听取意见,走访核实线索,耐心说服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换位思考,既要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又要顾忌履行方的实际能力。在执行人员苦口婆心劝说下,双方最终放弃前嫌,各让一步,握手言和,并在执行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截止到10月底,我院以这种和解形式执结的执行案件多达到289件,执行和解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3个百分点。

    四、深化司法协助,重点破解执行难题。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元、复杂的现实,我院工作打破单打独斗的传统工作模式,将法院工作放进全局去谋划,跳出法院来思考,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助、联动作用。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执行员主动协调公安、银行、工商、房地产、新闻媒体等部门,取得最大支持和协同联动,拓宽了执行渠道,丰富了执行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受理百余名居民申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拆迁赔偿一案中,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我院成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边控措施,并于2009年9月21日将其从深圳出境口岸带回。经工作,111名居民全部拆迁补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另外,今年我院在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对私自变卖查封房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邵某给予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事处罚,并促其全额履行了30多万元的债务。今年,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共执结了168件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执行案件。

    五、深入重点企业,服务皇姑加速发展。

    在贯彻落实“基层工作法”的同时,我院响应省法院“千名法官进百企”号召,分别走访了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等驻区金融企业,就防范金融风险、减少诉讼案件、银行执行评估拍卖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走访了航天新星集团等30多个区内重点企业,制发了《皇姑法院为企业服务联系单》,以方便为企业服务。当得知区自来水公司欠费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情况后,又主动上门,帮助企业梳理欠费台帐,指导企业依法诉讼。在法律的震慑下,绝大多数欠费者缴了费。在香树湾小区建筑商因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而拒不交房所引发的400余名购房者集体上访事件中,主管领导亲赴现场,明确提出开发商和建筑商都必须依法办事。建筑商依合同约定按期交房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无权以开发商的过错变相侵害购房者的利益。对于开发商的拖欠行为,建筑商可另行起诉。法院会依法维护其利益。建筑商看到法官们讲的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合法,最后承诺交房。使事件得以平息。今年,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我院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六、深入学校课堂,杜绝少年违法犯罪。

    为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按照“基层工作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我院制定和下发了《皇姑区法院关于深化“法官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和《皇姑区法院关于组建学校法制辅导员队伍的通知》,将“法官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立足发挥少年法庭的专业优势,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选择了46名政治素质高、法律水平高、表达能力强、文笔功夫好的一线青年法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身份,每学期走进校园课堂,上门为学校师生服务。不论是一堂几十人的主题班队会,还是一场上千人的法制报告会;不论是组织学生进行庭审旁听,还是帮助学生编排模拟法庭,法官们都精心策划,反复推敲,唯恐孩子年龄小弄不明白、搞不清楚。正是在这些法官们默默无闻地无私奉献中,“远离毒品、预防犯罪”的大智慧与小技巧,悄然地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扎根,“远离违法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的共同行为准则,据统计,今年以来,我院共为全区中小学校做大型报告会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青少年铺就了一条健康成长之路。

    “基层工作法”的贯彻落实,使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在领导干部中,凡事,首先想到群众利益的多了,想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少了;遇事,首先想要下基层到一线的多了,想当然、主观臆断的少了;定事,首先想征求意见、主张民主的多了,自己拍脑门、闭门造车的少了;干事,最想得到群众认可的多了,只想得到领导表扬的少了。如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在全院干警头脑中已经确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思想已深入人心,讲调解、重服务、保稳定、促发展的做法蔚然成风,“基层工作法”已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文章出处:《皇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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