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首页法院概况新闻中心法学实务队伍建设法苑文化审务公开普法天地法律法规
法院要闻│ ·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皇姑区人民法院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摘要) ·皇姑区法院执行局关于开展“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民事案件的调解效率和质量 ·2011年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总结 ·皇姑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把握住六个要点 建设学习型法院

不断满足新时期党和人民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作者:宫文义  发布时间:2009-10-27 12:40:4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党的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观念的确立和不断深化,特别是当前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皇姑加速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我们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积极营造规范有序、文明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学习型法院,全面提升皇姑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满足党和人民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点课题。我认为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应牢牢把握住以下六个要点:

    一、学会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方向不动摇

    讲政治,就是讲“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我们可能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研究法律来,可以是滔滔不绝、条条是道。但是,一提起政治就不知所云,感到太深奥、太复杂。因此,讲政治也就成了法院干警的弱项。不注意讲政治,就会在审判实践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如处理不好党的领导和独立审判的关系,对审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大局的问题缺乏预见等等。这也是我们建设学习型人民法院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人民法院按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 可见,人民法院必须讲政治,主动接受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人民法官就是一名政治家,也必须要学会讲政治,做到明辨是非,听党话,跟党走。因此,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将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格党的纪律,增强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预见性。要通过主动向区委汇报工作,征求区委意见,接受我委领导,自觉将党的决策和区委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使我们在建设学习型人民法院过程中,能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方向不动摇。

    二、学会讲大局,坚持“为大局服务”这一主题不动摇

    法院干警对讲大局这个词汇并不陌生,但是什么是讲大局、怎样讲大局,就不一定清楚了。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之间、政党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人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叉影响日渐突出。特别是去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加深了对各国、各行各业和群众生活的影响,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了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的工作要求,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讲大局就是要求我们必须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和法律为第一要求,要从一隅一地,一事一案、法律适应等狭义思维模式和孤立办案方式中解脱出来,跳出法院看法院,放开眼界,走出孤立看联系。也就是说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区、全市、全省乃至于全国的大背景、大格局中,放在全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体任务及阶段性工作中去定位、去思考、去谋划。在皇姑加速发展、构建和谐皇姑的大局中科学、合理地摆布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到既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依法履行法院职责,还要站在群众的角度适当满足合理期待,更要站在党委的高度坚决落实党的要求,真正做到服从于党的事业,服从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从于宪法和法律,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稳定大局,坚决不动摇。

    三、学会讲服务,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不动摇

    过去,由于片面强调司法独立,过重强调审判工作的被动和中立,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司法的人民性,使我国为人民司法、能动司法的优良传统受到一定程序的干扰,甚至出现了商讨将“人民法院”中“人民”二字去掉、机械教条司法等背离“为人民服务”这一我党工作宗旨的倾向。我国司法权的人民性是由我国法的阶级性决定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宪法明确规定,法官由同级人大任命,未经人大任命,任何人不能行使审判权。这说明我们的司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它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必然要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为此,我们必须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法官、我当法官为人民”的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开展和不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在审执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念,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近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要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从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上入手,从增强亲民、爱民、惠民的情感上做起,切实将司法人民转化为自觉行为、具体行动,不断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近、可敬、可信的新时代人民法官形象,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多理解、更大拥护和最大爱戴,把实践人民性的过程,变为人民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坚持和不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动摇。

    四、学会讲法律,打造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法制环境不动摇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的软环境建设即法制环境建设开始倍受关注,并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党和人民对法院的关心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强烈,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越来越大。人们更多地意识到“坚决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法院的地位将更加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

    然而,“徒法不能自行”。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是打造社会良好法制环境的主力军,是法制环境建设的最可依靠、最可信赖的主要力量。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找准定位,不断加强法官自身的法律素养,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要求,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和现代法律理论武装头脑,做到精通法律,精于实践;另一方面还要继续夯实法制宣传,学会用最简单、最朴实、最生动、最贴切的语言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讲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法律要求,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让权力在法律监督下运行,让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实施,依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五、学会讲方法,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不动摇

    近三年来,我院受理案件总量每年均呈一千多件激增,今年年底预计可达九千多件。面对应接不暇的当事人、有增无减的案件量、有恃无恐的上访人,法官的压力可想而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信‘访’不信‘法’”的怪现象,走出“不判不访、一判就访”的尴尬,减少涉法涉诉上访后备军,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重要课题。

    实践中,我们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该减要减、该缓要缓、该免要免”工作方法,倡导法官进企业、下社区、到学校和巡回办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截止目前,我院民事、执行、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处率已达到60%以上,调处案件的上诉率和上访率实现为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稳定风险。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坚持这一审判方式不动摇。同时,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着力在寻找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下功夫;二要着力在思想政治工作上下功夫;三要着力在借势借力上下功夫。要依靠群众,摸清案情,查找证据,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和解、息诉工作,追求在法院立案、开庭、下判三个环节之前,有效调处、及时化解拥堵在立案、审判、执行中的众多矛盾和问题。让法院不仅成为主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神殿,还要成为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缓和冲突、解决问题、理顺情绪的前沿。这种把法律、把和谐送到田间农院、学校课堂、车间厂房,送到人民群众中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以理服人、以案说法的审判形式,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实现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六、学会讲廉洁,营造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不动摇

    权力总是与腐败相伴而生,越是掌握权力的岗位,就越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学会讲廉洁,是我们法院的永恒主题,要学会讲廉洁,就是要学会清清白白地做人,干干净净地为官,踏踏实实地办事。过去,我们熟悉的干警因为放松要求、头脑发热而迷失了、堕落了、腐败了,教训是惨痛的。为此,我们必须要学会讲廉洁,营造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权力是把利剑,能够干事,也能够伤人,用不好就要伤及自己和家人。因此,全院干警必须把廉政建设当作涉及自己安身立命的大事,高度重视,警钟常鸣,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做到多想法院发展大计,少情个人非分之想,对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对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对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同时,我们还要着力营造活泼向上、风清气正、团结拼搏的工作氛围,倡导做讲团结、比奉献、守纪律、促和谐的模范,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争做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勤政、廉洁、干事、干净的好法官。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