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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法院立案庭适用诉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11 14:34:34


    7月29日上午,七十八岁高龄家住皇姑区黄河北大街的秦大爷气冲冲来到我院立案大厅要起诉房产站,称6月26日晚上其居住的居民楼自来水管道破裂淹了住户,虽经多次交涉,房产站一直没有赔偿住户损失。秦大爷称其有严重的心脏病并伴有高血压症,谈话间可以看出面色苍白呼吸困难。在立案大厅值班的副庭长吴成敏了解完情况之后将老人请到办公室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并安慰老人一定帮助老人处理好,给老人做主。安顿完老人之后,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为了减少老人诉累,化解矛盾,吴副庭长征得庭长同意之后,决定适用诉前调解处理此案。当天下午就将房产站负责人传到了立案庭并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其主动赔偿秦大爷损失,老人也表示只要房产站主动赔偿就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后经过一下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7月30日上午,双方共同到立案庭办理了赔偿款交接手续,双方握手言和,秦大爷表示此事就此了结,再不追究。至此,立案庭仅用一天半时间适用诉前调解成功调处了这起纠纷,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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